Wednesday, December 4, 2013

第六章:迷上了一位才女


两支手的相遇,让灵魂安定



JDB的日子,除了Sales,朋友,政治纷争,幸运的是自己还能遇见爱情

2009年我错过了一段爱情,那时候以为是真的,原来是自己雾里看花,原来是假的。但我从来没有放弃对爱的期盼,对恋爱的渴望。后来换了新工作,认识新同事,也努力地找寻好姻缘。这些都是20102011年的事,但月老在当时似乎没有眷顾到我。原来,要找到真爱,比做Sales还难。

无心插柳,往往成荫;有心栽花,反而不开。2011年,公司举办了两天一夜的邦咯岛旅行,除了让我认识自己原来对水有恐惧症,同时期也让我认识了

我们在邦咯岛没有太多机会认识对方,反而离开岛后,在码头Lumut上有一段空档期,我约了她一起出去走走。

我陪你一起买手信吧!我自告奋勇的说道。

她没有抗拒,大方的要我帮他选衣服做手信。

买给男朋友吗?这是一个有心机的问题,若她答,我的生命里多了一位女性朋友;若她答不是,我知道我会很开心。(为何那时会有这种感觉呢?其实我也不懂。)

没有啦,买给我的家人和朋友的。她微微说道。我心中却在暗喜着。

从邦咯岛回来,我没有立即展开追求,只是单纯地交换了手机号码和面子书帐号。唉,这是我的问题,一贯似的被动性格往往会误了大事!虽然如此,我想,情人大多数都是从朋友关系开始。

什么是朋友?一定要志同道合,有共同的喜好,聊不完的话题,一看见对方就很开心等,我觉得这就是朋友的关系。我的嗜好很少,夜店酒吧我不在行,打球运动跑车我直认so so。看书吧!这也许是我唯一最大的周末活动。

认识我的人,都懂我是书虫(闷虫),书局就是我第三个家,而家里的书橱永远都有我装不完的书本。在朋友的圈子里,没有太多可以与我聊书 (也许我的朋友真的很少),在JDB亦是。除了Eddie,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 与女孩子有话题聊,可以从文学书本开始。

而她,原来也是爱书之人,更是一名文笔了得的才女。有天放工时,知道她因为赶工而迟回,就特地留了两颗果冻冰箱,要她记得吃。

过后晚上看见她的面子书写了这段留言:-


霓虹灯换上了绚丽多彩的衣裳, 就在不远处婀娜闪烁着, 提醒着我夜幕的降临.这样的夜晚该没有星星, 若有~也该被都市的喧哗给淹没了吧? 我来不及察觉...脚步很自然地在加速前进, 陪伴着我的就只有倩影和疲惫...还好的是这一次并没有迷失在城镇的乌托邦, 只因多了一份淡淡的慰籍~

好美丽的文字哦!这是写给我的吗?我想寄简讯问她,却提不起勇气。

这时候,我发现她除了漂亮,文笔更令我着迷!


她是才女

你的文笔那么好,应该写多些文章的。才女!我揶揄她。

是吗?你也不赖嘛!我看了你的部落格,你写蛮多文章的哦。她称赞道。我心温温的。

我写多,但不精。我描写文太差了。。那时候我们的话题从书本,聊到去写作,从未间断过。我约了她一起逛书展,她一口气就答应了。我就像一个等着学校假期去旅行的小孩,每天注意日历,期待那天的到来。

那是我第一次约她出来,不是逛街看电影或吃西餐,而是想与她一起沉溺在书海中。记得那年的书展,我买了一本书《礼物 The Present》,出自于激励大师Spencer Johnson手笔。这本书不是很厚,才110页,就能带出人生之道;就如爱情并不需要太多的理论负担,只要两人彼此心里有爱,同心协力,互相包容,信任与学习,就能白头幸福到老。

这本书好看吗?她好奇地问道。

谈书本来就是我擅长的话题。我侃侃而谈,告诉她Spencer Johnson的另一本著作《谁动了我的奶酪》里的故事精华。我这边努力讲解,她就在那边静静专心地听我说话。

专心都是我喜欢的境界,在她身上却被我发现了。

那天我忘了告诉她,我读《礼物》是为了学习如何快乐的工作,快乐的生活:把握现在,向过去学习,与着手创造美好的未来。这些道理不仅仅适合用于职场,更适合用于爱情。哦,这也是买给奖励自己的礼物

经过了几个月的友情般的交往,我们恋爱了。

那一晚,我们一起乘搭捷运,一起肩并肩坐在一块儿。乘客很少加上空调很冷的当儿,我不知哪来的勇气,就隔着一块围巾,我抓住了她的手。我没有直视着她,但却感到她羞红了的脸,我感觉到另一只手的温暖,而我的手却在流汗。她告诉我,这是她四年后再次牵起别人的手,而我却是实实在在第一次牵起女孩子的手。我梦寐以求的恋爱,终于到来了。

谢谢你愿意让我牵起你的手


不耍浪漫

一开始,我们还没打算宣布我们俩谈恋爱的事。所以那时候,唯一能拍拖的地点就是公园。这样走在公园,我们就和幸福不期而遇。我平时走得太快,她会要求我放慢一点,那是我正式学习爱情里的迁就与包容。有时间,我们会坐在喷水池旁,一边观看着手舞足蹈的水花,一边聊天谈心。

有时候她会赶工迟下班,我若有急事,她会要我先离开。但过后我察觉到不论我有多忙,我都该陪她放工,牵起她的手一起回家。我意识到,以后我可能会离职到其他公司去,所以我很珍惜我们在一起放工回家的日子。

我直认不是一个浪漫主义者,但是刚开始谈恋爱时,脑子里总会有奇奇怪怪,天马行空的点子搞浪漫。我想,女生都爱浪漫吧!

但浪漫太多,会变成烂漫。就像作家王文华说的:搞浪漫,就像加辣椒。辣椒多了,夺走食物的原味,或是食物坏了也吃不出来。更糟的是,辣椒多了,嘴辣麻了,下次碰倒清纯的原味,就再也体会不出来。

走了太多的Shopping Mall,逛店吃饭看电影,好boring

当她问我周末要去哪里,竟然变成最考倒我的问题。

我不禁自问:拍拖还有什么能做的?

不如去做我们俩喜欢的事,逛书店,去骑脚踏车,打羽球,或者拿起几本爱书躲在咖啡店里慢慢细琢。

我们的爱情不需要像排山倒海的大瀑布,若有细水长流的小幸福就好了。


Wonderful Tonight

虽然如此,恋爱还是需要一点点的小浪漫。

我第一次买花送她是在七夕情人节,那是突然想耍的浪漫。

最特别的是在她生日时,我选了一家有小情调与有驻唱表演的民歌餐厅为他庆生。那一晚, 我还为她上台演唱了一首经典的英文歌曲《Wonderful Tonight》,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! 她开心地笑得合 不拢嘴,  还用手机拍下这温馨又动人心弦的画面. 其实逗得她开心是我内心最大的成就!


这美丽的夜晚, 真难忘!

1 comment:

  1. 谢谢你写下这篇文章。。。 好用心, 也很感动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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